2月5日,新浪微博网友@华美极乐鸟 转发了一微博名为ah_cal的网友在2015年7月15日自曝“考察广西时在高官办公室煮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吃”的微博,随即转发并@博物杂志、@国家林业局 等。2月6日,这条吃穿山甲的微博被大量网友转发,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和声讨。截至2月10日12时,微博话题#广西考察吃穿山甲#阅读量达到4749万。
【舆情聚焦】“穿山甲事件”舆情解读
2月5日,新浪微博网友@华美极乐鸟 转发了一微博名为ah_cal的网友在2015年7月15日自曝“考察广西时在高官办公室煮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吃”的微博,随即转发并@博物杂志、@国家林业局 等。2月6日,这条吃穿山甲的微博被大量网友转发,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和声讨。截至2月10日12时,微博话题#广西考察吃穿山甲#阅读量达到4749万。
1、2月4日,@博物杂志 转发网民@萌王富贵 爆料朋友圈看到的土豪婚礼菜单和现场待下锅的穿山甲,并@国家林业局。
2、2月5日,网民@华美极乐鸟 爆料@ah_cal 在2015年7月在广西受到穿山甲招待的微博,随即转发并@博物杂志、@国家林业局 等,引起网民围观和@国家林业局 的重视。
3、2月6日凌晨@ah_cal 开始删博限评,并更名为@蓝色天空art。但有网友爆料称@ah_cal 疑似香港富二代李加和,其父李福生被指是香港喜运佳钟表集团掌门人、星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,但未经证实。
4、2月6日下午,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回应此事称,正在核实,会向社会发布进展。此事已经引起国家林业局关注。”同时,广西自治区林业厅已收到来自的通知,督促其进行调查,具体调查事务由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。森林公安局已收到自治区林业厅要求进行调查的有关信息,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已就此事进行过讨论,并已经展开调查,“但是嫌疑人名单还不方便透露。”
5、2月6日下午,广西投资促进局澄清:经仔细辨认,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,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。该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,到2015年7月15日前,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。
6、2月8日上午,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(2015年度)”刊登声明,考察团赴广西考察日期为2015年7月8日至10日,期间考察团均按照当地接待规定集体吃自助餐,并无个人单独用餐。
7、2月8日20时,广西自治区纪委发布对“官员请吃穿山甲”的核查情况,称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,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无人参加。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。
图1 舆情时间走势图(不包括微博微信)
据博约新媒体大数据舆情监测中心数据显示(如图1),截至2月10日12点,共监测到“穿山甲事件”相关话题舆情信息共计8503条,其中新闻4534条。舆论讨论从2月5日起逐步上升,并在7日达到顶峰,随后呈现回落趋势;2月8日由于相关涉事单位回应舆论关切,媒体报道量又呈现一次小高峰;10日舆论讨论热度逐渐消散。
图2 舆情热度地域分布
由舆论对该事件关注度的地域分布图(如图2),可以看出,此事件引起媒体关注范围较广,涉及全国各地,其中以事件涉及地广西媒体关注为主体,其次北京、香港等地的媒体对该事件的关注度要高于其他地区。
图3:媒体类型统计
图4:影响范围统计
根据博约舆情数据中心统计(如图3、图4),“穿山甲事件”的媒体报道类型主要为新闻报道和微博为主。从新闻的影响范围来看多为全国新媒体和省市一级媒体报道发声,其他媒体以转载分析报道为主,事件影响力较大。
1) @
广西就那么些官员,只说不是投促局的,那么问题来了,是哪个局的呢?
2) @慕天长风
看官方的声明,难道这位小哥碰到的是假局长假书记?接下去会不会临时工又躺枪?
3) @
对网传是黄姓副局长也是不信的,因为照片不像。但是,这事要调查出结果很难吗?发帖人身份都知道了,找他核实一下照片里的人到底是谁呗!
4) @
那既然广西官员把自己撇这么清,吃穿山甲属于他个人行为,那我想知道是谁请他吃的,照片上一起合照的都是那些人!为什么不查明为什么不把请他吃穿山甲的人肉出来?
1) @
他是什么人?为什么都宴请他?他有多大来头?网曝:这位叫 的公子在微博上秀吉林、广西等地的领导热情接待,广西政府官员还在办公室招待他吃国家保护动物——穿山甲。网友因此称这位国家行政学院2016年毕业的小伙砸为“穿山甲公子”。这位穿山甲朋友到底什么来头?引得各路官员争相宴请
2) @
近日网友力扒穿山甲公子到底什么来头,能让各地方官员款待。我看此人也不过就是年少轻狂,吹吹牛罢了,吃的穿山甲不一定是真,喝的特供酒也不一定是真,反倒这些个领导官员有可能是假的!
1) @
最近公众将关注焦点瞄准吃穿山甲的那批人中究竟有没有官员,各部分们纷纷辟谣,现在的消息是,这群吃客中竟然只有一名公职人员,而且是已经因别的事被处分了的公职人员。既然吃穿山甲是违法的,调查机关就有义务查明,究竟哪些人在吃穿山甲,官员除了承担法律责任,还要受党纪处分,却不代表其他人可以逍遥法外。在反腐和八项规定呈压倒式态势的当下,此事绝不可能马虎处理。
2) @
掏鸟窝,被判十年!那么偷吃保护动物“穿山甲”得判多少年?大家来认一认,这是哪里的干部?当地执法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吧?难道就是因为掏鸟窝的是个农民,就该被判刑?这些祸国殃民的腐败分子就该留着吗?
3)
希望上级领导对吃穿山甲要严格检查,并且还有国家领导同志一起参加成合体统,他们还起了带头人,为什么不处分这样的人。
试图吃掉穿山甲的动物,往往会被割成重伤。聪明的人类是个“怪种”,穿山甲的鳞甲保护不了它。相反,因为鳞甲作为药材被写进医书,穿山甲又不能人工养殖,物以稀为贵,值钱害了它。鳞甲卖给中药贩子,肉体卖给野味吃货,以及需要招待贵客的官员。除非“穿山甲公子”被证实为满嘴跑火车,为炫富胡编乱造;要不然,这穿山甲肯定不会是妖精吃的,李局长黄书记没理由不出来走两步。穿山甲的鳞甲很硬,某些人的鳞甲更硬;穿山甲应对危险时会蜷作一团,某些人躲猫猫的功夫更胜一筹。那么硬的穿山甲片,那么软的官方回复,两相鲜明的对比,难以消除丛生的疑窦。
为何很多官员和富商迷恋于“野味”呢?说到底,还是国人的心理在作祟,物以稀为贵,能吃上一般人吃不到的东西,这就是一种身份和权力的象征。政府公务人员吃喝野味,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,前有深圳娃娃鱼事件,后有央视曝光江西一公务单位集体吃野味。对于一个仅仅是因为商务考察,偶然来到权力边缘的年轻人都如此,那处在权力核心的官员们呢?他们吃的不是穿山甲啊,而是权力的寂寞。吃的是穿山甲,显示的是对对方的“重视”和自我的能力。
香港大企业财团访问内地相对欠发达省份,投资考察,本是一件对双方有利的好事,宴请这些香港客人无可厚非,但是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送上餐桌,还出现原本应消失的特供酒,凸显了一些官员要面子、讲排场而不惜违纪违法,铺张浪费。近几年,反腐斗争力度空前,但还是有一些官员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顶风作案。因此加强从严治党,加强改进工作作风,加强惩治腐败任务依然艰巨。
在应对公共舆情事件的时候,每一个疑问都应当得到解释。这种解释,是建立在事实和常识基础之上的,凡事反常即为妖,与事实和常识不符合的结论,就难以得到公众的真正认可,不仅不能澄清事实,反而会引发新的舆情,“烧香引鬼”。对于“穿山甲”事件,如果调查仅仅局限于抛出一只“死老虎”,却对这些明显有违法律、有违常识、有违党纪的基本事实采取回避的态度,实在令人遗憾。
这几年执政党下大力气反腐,八项规定严苛到无以复加(你可以在每一个公职人员朋友那里问到十个例子),也直到去年才作出判断,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然形成。世上并无不漏之网,纪委的朋友们,这是一封寄自香港的举报信。
近年大幅度消失,一是因中国人对野味、药用的需求,利用效率低,但需求量大;二是对环境的破坏。穿山甲依赖相对完整的丛林生态系统,如果林子被砍伐,穿山甲就很容易暴露在人类视野里,更容易被抓到了。
纵观整个“穿山甲事件”,首先,我们能够看到各涉事单位都对该事情进行了,但从回应时间上来,相关单位回应不够及时,从而导致舆情迅速扩散蔓延,民众猜疑,损害政府公信力。其次,从回应的内容上,并未切中网友关注的焦点,针对网友关心的“李局长”“黄书记”始终没有明确交代;至于“穿山甲到底是谁吃的”以及依法惩处这些违法行为,相关单位也没做后续说明。第三,当前凡是涉及“官员”、“宴会”、“腐败”等敏感词汇,都极易引发舆情热点。从舆情时间危机处置角度来看,及时只是第一步,直面舆情核心才是正道。但关键还是在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,规范自身行为,要做到对本部门负责,对国家负责,更是对群众的负责,才是防止负面舆情事件发生的根本之所在。